保险工作计划四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险工作计划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险工作计划 篇1忙碌而充实、疲惫却喜悦、点滴遗憾点缀着更多的收获……
当公司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的任务扑面而来时,我觉得有点措手不及乃至觉得恐慌、觉得压抑、觉得太沉重了。我想计划就是一个理顺思绪、有条不紊地安排工作、确立工作目标、树立理想的一次纸上谈兵,是为了更好完成工作的一个保障、一个保证。那么,对下季度,我的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的理论素养。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面,取他山之石以攻玉。多借鉴同事的好的做法、多交流、多合作。
(二)提高工作效益。加强业务学习,把加强学习同提高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把积极进取和求真务实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结合起来,运用到实践当中去,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益。
(三)树立自身形象,增强自信心,提高协调能力,用很简洁、很具有吸引力、可信度高、煽动性强的营销话术去征服每一个客户。
(四)维护好网点关系,保持良好沟通。维护好网点关系是做好客户经理工作的一个基本条件。要与银行人员成为朋友,这个网点才有可能销售我们的产品。
(五)有效激励网点主任和柜员,及时掌握网点的更多信息,提高网点的出单率。
(六)通过观察、与同事之间的谈心、听取同事们的各方意见,建立起丰富的信息网络,来时时的为自己进行充电,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好。
(七)认真地完成接下来的工作任务,工作指标。
以上几个方面就是我的工作计划,或者可以说是我对接下来的工作的打算吧,为了不让它们成为纸上谈兵,我将时时刻刻牢记着自己的保证,让它们成为我的工作准则,我工作的动力。只要我对自己说,我决不放弃,我就有成功的信念,只要我对自己说,我始终有梦想,我就有成功的远景。只要我对自己说,我决不放弃,我要行动,行动;再行动,成功就在我的身边。
保险工作计划 篇2为了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我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从20xx年7月起,按照《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城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放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老年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根据20xx年10月20日的《关于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的要求作出至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及今后的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今年市委市政府给我们制定的任务为:参保总人数28122人,征缴保费281万元,自20xx年7月启动至今,全区已参保6368人,占年任务的22.6%。其中60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为4227人。60周岁以上申领的人员为2141人。征缴保费86万元,占任务的30.6%。今年我区给我乡镇办事处定制的任务为:北旺庄办事处应参保5971人,应收保费597100元,实际完成1736人,征缴保费26万元;北城办事处应参保17775人,应收保费1777500元,实际完成20xx人,征缴保费24万元;南城办事处应参保12284人,应收保费1228400元,实际完成2130人,征缴保费23万元;神电办事处应参保3361人,应收保费336100元,实际完成323人,征缴保费12万元;神头镇应参保389人,应收保费38900元,实际完成59人,征缴保费1万元;利民镇应参保55人,应收保费5500元,实际完成0人,征缴保费0元;小平易乡应参保206人,应收保费20600元,实际完成33人,征缴保费1000元;下团堡应参保391人,应收保费39100元,实际完成3人,征缴保费100元;南榆林乡应参保82人,应收保费8200元,实际参保0人,征缴保费0元;窑子头乡应参保117人,应收保费11700元,实际完成1人,征缴保费0元;张蔡庄乡应参保40人,应收保费4000元,实际完成0人,征缴保费0元;滋润乡应参保134人,应收保费13400元,实际完成0人,征缴保费0元;沙塄河乡应参保72人,应收保费7200元,实际完成4人,征缴保费0元;贾庄乡应参保127人,应收保费12700元,实际完成1人,征缴保费0元;福善庄乡应参保95人,应收保费9500元,实际完成3人,征缴保费100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精心组织下,通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取得了间断性的胜利,但离市委、市政府给我们下达的任务还相去甚远。总结20xx年7月以来的工作情况,发现参保率较低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多数乡镇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都不够,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重大惠民工程的认识还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畏难思想严重、经办人员落实不到位、措施一般化、工作推进迟缓,严重影响了全县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二是乡镇虽然成立了相应的经办机构,现有人员均属临时抽调,且兼职较多,抽调人员职责分工不明,工作安排缺乏制度化、规范化,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试点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是由于我区旧城改造比较严重,居民居住地分散,无法宣传通知到位。
四是部分人认为自己现在离六十岁还有很远,不着急办理,到以后再去办理。
五是部分人认为这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标准太低,觉得可以办理也可以不办理,先看看再说。
三、工作计划:
(一)针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创新宣传手段,运用新颖、感召力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将宣传触角延伸到全社会各个居委,让群众及时了解社会保险政策,及时为参保人员答疑解惑,让社会保险意识深入人心,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发展。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不单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事情,各机关单位按照分工、对照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办事处、各居委严格搞好参保人员的资格审核认定,组织本辖区的居民积极参保。特别是60周岁以上及低保人员、残疾人员办理参保手续。
(三)要有可操作的'具体办法。
*一,要确定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一个目标是:12月前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年低保人员、重残人员必须100%参保登记;第二个目标是:12月底前实际参保人员占比例不少于80%;第三各目标是:应参保对象的保费全部足额征缴到位。第二,要研究一个可操作的工作方案,今天会议只是一个总体部署,究竟怎么搞,各有关单位要有一个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三,要制定一个有事业心的责任制度。工作方案制定以后,哪一件事由谁去抓,怎样完成,完不成怎么办,要有一个责任制度。
(四)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实际总结,认真讨论,加强经办机构的政策协调和组织领导,由成立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区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职责分工不明等问题,拟定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办事流程、人员分工等,统一管理,综合协调。
(五)继续做好追溯补缴工作,提高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继续延期执行社保补缴政策,保证他们的权益,按照要求:严把政策关,继续为后知的人员办理补缴社保业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对照省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要求,提前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使广大群众了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是实现广大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大惠民政策,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保险工作计划 篇3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更好的开展以后的工作,现将计划安排如下:
一、加强自律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经营秩序
按照全区保险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贵港保险市场的实际,协会在20xx年先后出台了三项自律协议,补充完善了两项自律协议。协会始终坚持以监管部门的监管文件及自律协议为指南,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抓敢管的精神状态,通过加强自律管理,为会员公司营造“依法经营、有序竞争、诚信服务、共同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一)以检查及落实整改为推手,促进市场秩序逐渐好转。
20xx年工作人员在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协会组织各会员公司成立业务检查小组对竞争激烈的学生险业务、车险业务开展了业务检查,而且一年比一年深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着重抓落实整改。今年元旦上班后的*一天,立即召开各产险公司中层以上骨干参加的“20xx年规范市场检查情况通报暨整改动员大会”,会上宋超良秘书长将上年底检查各公司的相关情况予以公布;刘建伟会长就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作动员,对全年规范车险市场秩序进行部署。会后,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逐一地到每家公司召开领导和相关人员调研会,调查了解公司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认识及所采取的整改措施,防止应付了事和走过场,从而促进存在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二)以自律协议为措施提高公司公平有序竞争的自觉性。
二、加强摩托车交强险自律。
20xx年,关于保险公司委托非法中介和个人销售摩托车交强险保单的现象尤为突出,严重扰乱了摩托车交强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为促进我市摩托车保险业务平稳较快发展,协会多次召开车险专业委员会会议,研究出台了《贵港市保险行业摩托车交强险自律协议》,明确了办理摩托车交强险的场所和人员,规范了摩托车交强险保单的管理和使用,同时制定了违规处罚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同时,协会还深入到桂平平南进行调研,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平南县同步执行该协议。协议签订后,根据相关规定,协会定期核查各公司的摩托车交强险保单,对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在《贵港市保险行业摩托车交强险自律协议》执行过程中,协会还及时对不适宜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再次签订了《贵港市保险行业摩托车交强险自律协议补充协议》,为促进我市摩托车交强险业务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良性轨道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签订《贵港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自律协议》。
20xx年是贵港的“项目建设年”,各保险公司围绕目前贵港的一些工程项目,积极开展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为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切实发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在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市场秩序,协会首先从规范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入手,深入市场和建筑行业进行调查研究,并组织各会员公司相关领导开会研究,签订了《贵港保险行业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自律协议》。
四、修订和完善了《贵港保险行业水险业务自律协议》。
贵港金黄水道是我市的一大优势,货船运力突破了164万吨,拥有货船2300多艘;20xx年港口吞吐量完成3500多万吨。全年水路保险业务量约3000万元保费。但近年来,由于不理性的竞争,水路保险市场较为混乱,非法中介及个人几乎控制了水路货运市场,导致水路保险业务市场基本只剩下两家公司在苦苦经营。本来效益见好的险种, 由于支付高昂的手续费,利润空间小了,风险大了,经营效益大大降低了。20xx年签订的《贵港保险行业水路业务自律协议》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为了净化水路保险市场环境,促进水路保险业务稳健经营,更好地维护保险合同各方的合法利益,协会组织八家财产险会员公司研究协商, 并修订和完善了《贵港保险行业水路业务自律协议》,促使我市水路保险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
五、共同努力促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20xx年我市财产险市场业务逆势上升,这是规范经营的结果,是协会与各家财产险公司共同努力的结果。20xx年,协会适时召开有关规范市场秩序,商讨制订自律协议的会议有14次,其中车险会10次,水险会3次,建工险会1次,促使各公司依规经营的自觉性逐步提高。以前那种以要素不全、降费或变相降费、讨价还价、随意使用费率浮动系数承保;以应收不收、阴阳保单、退费、扩大赔案、假案、假的发票等手段套取费用;以高手续费争抢业务的无序竞争行为日趋减少,市场竞争逐步回归到公平和理性上来,从而使保险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开发,大大减少无谓的成本开支。可以这样说,目前的保险市场秩序是近年来很好时期。
(三)以实施见费出单为重点,全面落实车险业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提升财产险公司的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提高车辆承保质量,预防“病从口入”,协会及时召开车险专业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广西机动车辆保险实施见费出单制度自律公约》的实施方案,确保《广西机动车辆保险实施见费出单制度自律公约》的顺利执行。20xx年,贵港8家产险公司有7家车险保费实现应收保费为“0”,有效地解决了过去长期困扰的应收保费问题。同时,协会还组织各产险公司统一执行广西保险行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广西保险行业车险理赔信息查询平台升级的通知》(保协桂发[20xx]107号)文件,尽可能正确使用费率浮动系数,避免错保或少收保费。
(四)公平公正严格处理违约经营。
协会20xx年接待上门来访8件:其中投诉违规行为的3件,查实后违约的2件,协会分别对两家公司进行了违约处罚;理赔纠纷投诉立案调查事项3件;投诉营销员诋毁同行公司1件;公司与员工纠纷的1件。这些投诉都得到了有效的调解。协会在查处违约工作中,较好地坚持了依法合规、多方联动、公平公正、露头就打及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方法。20xx年协会共发出6份处理通知(有3份属上年),分别对违犯自律协议的5家公司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或处罚,有效促进了我市保费收入的大幅增加和效益的明显改善,促进了行业团结进一步增强,使业内无序竞争、同行生嫉妒、相互指责行为基本克服。
保险工作计划 篇4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103号,以下简称《意见》),继续深入推进我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三年内全省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合法在建、新开工施工项目为重点,开展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
(一)20xx年,年内新开工的建筑、交通等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力争将省内60%以上在建项目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二)20xx年,建筑、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基本实现全部参保,并逐步将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省内80%以上在建项目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三)20xx年建筑、交通、铁路、水利等企业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摸清全省底数。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工会、安监部门,20xx年二季度前对全省施工企业数、合法在建项目数、所有在建项目用工情况调查摸底,对我省原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结合在建项目和用工情况进行相关费用测算。
(二)制定实施意见及工作安排。省人社厅联合省住建厅、省安监局、总工会,20xx年二季度前,在我省20xx年制定的《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基础上,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际,制定适应本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意见,统一全省建筑业参保办法,明确参保方式、缴费费率、费用来源、实名制管理、参保企业施工许可证发放程序等内容,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提供政策依据;制定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方案。
(三)提供便捷服务。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办理建筑项目从业人员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确保结论的公平公正公开。设立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和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四)开展工伤预防。各级人社部门要联合住建、安监、工会部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工伤保险各项政策及建筑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建筑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作为近期工伤保险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划分责任,集中精兵强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2、各级人社、住建、安监和总工会四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人社部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跟踪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督办考核
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推进情况,对市、州进行调度督办。
从20xx年10月份起(连续三年),各地人社部门牵头,联合当地住建、安监、工会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许可证发放执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计划执行、参保扩面计划完成、基金收支平衡、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等,评估工作成效,形成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15日之前报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由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汇总后,按要求报人社部社保中心和工伤保险司。
20xx、20xx、20xx三年年底对各地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评估考核情况全省通报。
(三)落实部门职责
1、各级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将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具体措施之一,主动做好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与施工许可证发放的衔接工作,对参加工伤保险施工企业予以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项目,一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2、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督促建筑企业应保尽保,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按月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和不定期编印工作简报,交流各地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市、州、贵安新区人社局从20xx年7月份开始,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43号)的附件2的要求填报,县级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5日前填报市级社保经办机构,市级经办机构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报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上报人社部社保中心。
3、各级人社、住建、安监、工会四部门联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情况、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职工权益保护情况等内容。
(四)广泛培训宣传
1、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安监、工会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意见》和本省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培训工作。
2、各级人社部门结合每年开展的《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集中宣传活动,印制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册,在全省各建筑施工工地发放。同时,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栏目,宣传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责任意识,提高职工自觉维护自身权益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实施省级统筹后,已使用全省统一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地区,要针对建筑业特点,开展网上申报,探索与住建部门或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联网,不断完善和提升信息系统功能;暂未使用全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地区,要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系统,实现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全方位管理,为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六)加强交流总结
省、市每年召开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经验交流会,对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和经验推广,通过经验交流、典型引路,增强信心,加快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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